跳到主要內容區

1

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宣導說明會

旨揭宣導目的,係為精進地方公職人員關係人對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(下稱本法)相關規範認識。鑑於實務上民間團體(如負責人、理監事或總幹事具本法所定關係人身分者),於向政府機關申請補助時,常因不諳相關行政程序與揭露義務而為未符合法第 14 條規定。為增進法規知能並防範未然,特舉辦本次宣導,以期凝聚共識並保障各團體合法權益。
 三、本次宣導說明會共規劃辦理2場次,時間及地點如下(課程表如附件):
  (一)第一場(本府場):115 年 7 月 27 日下午 2 時,屏東縣政府南棟 301 會議室。
  (二)第二場:11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時 30 分,東港鎮公所 4 樓大禮堂。
 四、本縣轄內各農會、婦女會、體育會、社區發展協會等民間團體。若團體負責人、理監事或總幹事,係由地方民意代表(議員、鄉鎮市民代表)本人、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擔任者,請務必派員參加。
瀏覽數: